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谁的意见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5.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安全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谁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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